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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微博吐槽餐厅被索赔9万元,法院:驳回,无恶意评价

发布时间:2024-06-05 17:35:51来源:网络转载
法院驳回餐厅对网友的索赔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餐厅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起因是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对一家高档餐厅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并附上了相关图片。餐厅经营者认为该评价严重失实,且损害了餐厅的名誉,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友删除文章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余元。然而,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网友的评价并未捏造虚构事实,且不存在侮辱、诽谤的行为。此外,网友虽自营日料店,但其人均消费显著低于原告餐厅的人均消费标准,因此不具有因竞争关系而发布相关言论的主观动机。原告餐厅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网友的评价与其经营收入减少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判决驳回了餐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对消费者评价权的支持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是对消费者评价权的有力维护。法官表示,消费者有权在消费前后对商家进行点评,包括正面的称赞和负面的批评。这种行为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正常途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而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商家对公众评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商家应对差评的态度


商家应该学会面对差评,理解差评,并尊重差评。评价应该是推动经营者不断改进服务、提升品质的动力,而不是成为商家干预消费者评价、想尽办法消灭差评的压力。此案的判决也在某种程度上提示了广大经营者,需要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案例的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的社会影响在于,它提醒了广大商家要正确对待消费者的评价权。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消费体验发表评论,而商家则需要有足够的容忍度来接受不同的声音。这对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推动商家诚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也提醒商家应以理性的方式对待消费者的反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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